税务研究 1988年 第6期
税务管理讲座
第五讲 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管理
上一篇 下一篇一、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管理的特点
建筑安装业是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是以建筑产品为主要生产对象的物质生产部门,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重要任务。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项目,一般来说有一个设计计划、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的过程。在施工前,有的还要设置筹建的管理机构、征用土地、拆迁原有建筑设施等。因此,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管理有着相应特点,这些特点是:
(一)流动性:建筑安装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在一定时期内将各种施工队伍集中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就地兴工动料,按建设单位的特定需要进行建筑安装。建筑产品都与土地相连,是固定的,不能随销售而空间转移,只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与建筑产品相配套的安装产品也是具有相对固定性。但建筑安装企业则是流动的。当某项工程项日竣工后必然转换新的地方进行建筑安装、这就给税收的属地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由于一个建筑安装企业一般不可能都在建筑安装企业所在地生产经营,这就要求当地的税务部门要统筹安排征管力量,协调征纳关系,共同搞好对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