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2期
简讯
依法纳税的带头人
上一篇 下一篇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邓延芳教授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一九八七年一至十一月份共向国家缴税六四八,六五元。
自国家发布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消息后,邓延芳主动与税务部门联系,了解这个税的政策精神和纳税办法,并配合税务人员做好纳税工作。一年来,她总是及时足额地纳税,从未拖欠过税款。有的人曾对邓教授说:教授著书得点报酬是很正常的事,何必要缴税呢?她却笑着对大家说。我国的作者、译者的稿酬收入是工资以外的收入,过去我们从事著书不给什么报酬,可我们也照样干,现在国家给我们知识分子很高的待遇,向国家缴点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支援国家建设的实际行动。邓教授不仅自己主动纳税,而且还带动其他纳税义务人依法纳税。她这种积极向国家纳税的模范行动,受到了税务部门的赞扬,也被群众誉为依法纳税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