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2期
简讯
全国涉外税收工作会议在西安市召开
上一篇 下一篇财政部税务总局于去年12月16日至25日在西安市召开全国涉外税收工作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既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税务局以及海洋石油税务局及其各分局从事涉外税收工作的同志,又有部分财经院校从事涉外税收教学的同志,还有部分中央国家机关的同志共计11o多人。会议在回顾总结一年来涉外税收工作经验的同时,分析了当前涉外税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譬如,同八十年代相继问世的众多新型产品相比,对外征收的工商统一税税目范围显得过窄;随着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逐步增多,执行税收协定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有些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通过控制购销权,转移利润、逃避征税,有的地区还出现了外商投资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承包国营、集体企业的情况。据此,与会同志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涉外税收制度、加强涉外税收征管、执行好税收协定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