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3期
税收论坛
也谈减税让利与搞活企业
上一篇 下一篇有些同志认为,前一个时期企业活力不足的原因,除了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外,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方面,依然存在着国家对企业收得过多,企业留利水乎太低的问题,这也是造成企业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企业生产发展的一个原因。因此,要增强企业活力,不仅要给企业以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即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基数,也应作一些必要的调整。即给企业多减点税,多让些利,或者程度不同地扩大减免税范围。我们认为,减税让利能否搞活企业,不可一概而论,需要加以认真分析。
众所周知,过去对企业实行的统收统支财务管理体制,确实是削弱了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法人”地位,严重地影响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为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们在运用财税杠杆调节经济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收效也是很大的。在国家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尽量压缩支出,调整税负,减税让利,不断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山东省诸城市仅1986年就为企业减免税收近500万元,比1980年增长了4.5倍。与此同时,还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这些减税让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活力,调动了企业发展生产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