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4期 纳税范例

富了,不能忘记国家

彭期龙 上一篇 下一篇

1987年10月的一天,一位刚做成一笔生意的个体户,揣着胀鼓鼓的钱包,风尘仆仆地从外地赶回来,他不急于回家。也不忙着去银行存款,而是带上一个人径直走进税务对,补交税款。

他叫凡知民,今年34岁,是湖南省祁东县新桥头乡柿中村草席贩运户,几天前,凡知民在市场上收购4千多条草席。租用一辆汽车外运,装好车后,一时找不到税收代征员,急得满头大汗,司机急于赶路把他拉上车,说:“车子一开出。”神不知,鬼不晓,你就可多赚几百块呀!”但是,凡知民却象是做错了事的孩子,心里感到不安,一办完货,便匆匆往回赶。先到税务所,补交了280元税款,他唯恐代征员不相信,还特意找来一个当时在场的贩运户来证明,并一个劲地检讨自己没有及时纳税的过错。代征员宽慰他说;“象作这样的文明经商户,我们是信得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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