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6期
经验点滴
抓税源信息 堵税款流失
上一篇 下一篇去年,北京市海淀区海淀税务所在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过程中,注意及时捕捉税源信息,避免税款流失,促进了税收任务的完成。
他们根据税法规定,对从外地税务部门寄来的“个人收入调节税资料转移单”及时予以落实。从去年9月到12月,他们收到6个省、市税务部门寄来的资料转移单70多份。经过他们核实,其中符合纳税条件的有15人,占转来资料份数的20%。山东省烟台地区税务局曾寄来一份转移单,注明中央民族歌舞团两位演员在当地演出,收入1万多元。税务所同志三次登门落实情况都没有找到人。为了不使税款流失。他们让单位领导通知本人到税务所纳税,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如实完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