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7期
税收史话
税的古代称谓种种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自古有之,但历代各朝称谓有所不同。
如我国田亩之税,历来征收实物,称谓多与征物或征纳方式有关。
“贡”。夏代税名,农民随地之所出,各献方物,称为“任土作贡”,是税的初期形式。此外,莽新创设的收益税(所得税),也称“贡”。
“助”。行于商代,即“助耕公田”,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田税制度。八家共一井,中为公田。公田借八家民力助耕,收获物即为国家税收。
“彻”。周代税制,有各种不同的解释,较新的一种是:八家共同耕种包括百亩公田在内的九百亩土地。国家税收则通彻计算,核定常年产量,上税以后再八家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