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9期 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检查清理发票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检查清理发票的通知》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刊讯 为了严肃税收法纪,进一步加强发票的统一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发票进行偷税和非法经营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促进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国家税务局于1988年8月6日发出了《关于检查清理发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颁发了《关于加强发票管理和检查清理发票的通告》(附属),决定于今年九、十月间在全国开展一次检查清理发票的工作。

《通告》规定:凡纳入发票管理的票据,均属这次检查清理的范围,都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印票、用票单位和个人印制、使用和管理发票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对基层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情况,也要清理检查。“三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华侨和外籍、港澳人员印票用票情况,不属这次检查清理的范围。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