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2期
征收管理
对实行征、管、查分设的浅见
上一篇 下一篇目前,各地税务部门在征收管理上普遍实行的是征查分设。这种征管模式是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纳税检查,使纳税检查趋向经常化、制度化,使征管中的制约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促进了专管员正确执行税法,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对制止和减少偷漏欠税的发生,起了较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税制的改革和新税种的增加,征收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征收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虽然,征查分设特征与直两个环节脱离。但是,征和管这两个环节仍然是一人统管,早征还是晚征,仍然是一个人说了算,制约机制得不到很好地发挥。因此对控制滞纳、欠税不利。再加之受专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责任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征查分设的征管模式,很难达到预期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