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10期 工作研究

税务机关垂直管理后应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

保卫 兆昌 上一篇 下一篇

省以下税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是税务机关管理体制的重要改革。各地税务机关及广大税务干部如何认识、适应这一新的体制,从思想上、工作上尽快实现这一转变?最近,邢台地区税务局就此问题专门组织进行了调查和座谈。大家认为,税务机关垂直管理后,应着重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条条”与“块块”的关系

当前部分同志对垂直管理认识不足。如有的税务干部认为垂直管理后,再也不受“块块”的“掣肘”,也有少数同志认为今后不会再受左邻右舍的攀比,奖金可以多发,福利可以多搞。有些地方领导同志也有甩包袱思想,认为税收工作指标硬、任务重、矛盾多、阻力大,以后再也不用作这份“难”了。一些吃补贴县的领导同志则顾虑垂直管理后,税务机关可能不听话,担心以后不好向税务机关压任务,财政日子将更加艰难。这些想法反映了部分同志在条块关系上的一些糊涂思想。大家知道,省以下税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目的在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提高税务机关执法地位,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不管隶属关系怎样变化,“条条”和“块块”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垂直管理后,作为税务机关首先应始终把自己置于地方政府领导之下,自觉服从和维护地方党政的领导。重点应坚持好三项制度:(1)汇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税收工作进展和收入进度情况,使各级地方领导同志对税收工作了如指掌,给予高度重视。(2)参谋制度。鉴于税收工作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收工作实际,按照有关政策,在不同时期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政领导提出不同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以供领导决策。(3)宣传制度。为使党政领导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各级税务机关要经常向他们呈送有关文件,赠送有关书刊,以满足各级领导的决策需要。同时,地方各级领导同志也应一如既往地给税收工作以大力支持。一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税收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制定措施,努力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为税务机关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和引导税收工作稳步发展。二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电台、县乡广播站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税法宣传教育,大造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抗税违法的社会舆论,不断提高公民税法观念和纳税人的守法意识。三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综合治税。四要充分发挥政权作用,建立健全乡村协税护税组织,逐步为税收工作奠定群众基础、社会基础,特别对那些严重偷税漏税以及暴力抗税案件,要依法从严制裁,以维护税法尊严,支持和保护税务干部正常公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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