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期
八部局发出联合通知进一步加强批发扣税工作
八部局发出联合通知进一步加强批发扣税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本刊以 最近,国家税务局、商业部、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物资部,农业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等八个部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批发扣税工作的联合通知》。
联合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批发扣税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树立全局观念,以国家利益为重,加强对本部门批发扣税工作的领导。不作与税法相抵触的规定,维护税法的统一性。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批发扣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合通知指出,各级税务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并按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清理整顿流通秩序,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经营批发业务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及其他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各种联营企业)进行重新审查,对允许经营批发业务的企业,均应核定为代扣税单位。税务部门应定期对代扣税单位进行检查。所有被核定为代扣税的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批发扣税的规定,定期向税务部门报送代扣税业务情况表。认真履行代扣税义务,不徇私情,依法扣税,不得以不扣税作为招揽生意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