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4期
研究与探讨
增值税税负下降的成因与对策简论
上一篇 下一篇随着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不断扩大,增值税税负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日益引起经济界的关注。对此问题如何认识,其意义已不限于对这一税种优劣的评价,而涉及到整个税制改革的趋向,因此,需要对此作分析研究。
(一)
增值税在我国正式试行已历时四年,征收范围包括大部分工业产品。从试行结果看,目前客观存在着产品的税负有所下降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由征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税负低于原产品税税负;二是产品征收增值税以后,其近期的税负低于试行增值税初期的税负。产生这一情况的成因较为复杂,大致可以归纳为下列数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