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4期
走出“怪圈”四川省内江市税务局 李朝富
走出“怪圈”
上一篇 下一篇近几年,每年的全国性税收大检查,都为国家挽回了数十亿元的收入,每次都查出50%以上的纳税单位和80%以上的纳税个人有违反税法的行为。检查的成绩可谓不小,但反映出来的问题也不能不说是相当严重的。为什么会陷入这种“违法——检查——再违法——再检查……”的“怪圈”中呢?分析起来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实行财政“分灶吃饭”体制之后,有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利益天平倾斜,许多时候只从地方利益和本位主义出发,为了振兴地方经济和增加部门利益而置国家利益和长远利益于不顾,奉行什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借口本地方、本部门“情况特殊”而搞什么“遇着红灯绕道走”的“变通”办法,对严肃的国家税收法规阳奉阴违,随心所欲解释政策,擅自越权减免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