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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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税收的经济职能
——兼评税收促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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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职能是税收的固有职能,税收之所以具有经济职能有其客观的必然性。首先,社会经济是税收的基础,是税收的源泉,经济对税收的主导作用,决定了税收的服务对象。税收应把发展生产放在首位。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和征管方式必须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生产关系变革活动相配套。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经济繁荣、技术进步,是检验一个国家在一个时期内的税收政策正确与否、税制改革得失成败的唯一标准。
其次,税收作为一种分配手段,体现的是一种利益关系,决定着国家及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各自所占份额,决定着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各类产品的盈利水平,并对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趋势进行着调节和引导。税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和干预、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们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可能自觉地去研究并正确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来调节经济,促进生产,达到我们预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