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3期 征收管理

如何发挥稽查队在以法治税中的职能作用

李加良 岳照清 上一篇 下一篇

稽查队的产生是随着税收工作的加强而建立的。它一方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说明了税收工作的日益复杂和艰难,需要一个查处重大违章案件的专门机构。这样,就决定了稽查队的职责和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一种是:稽查队在对纳税人进行查处的同时,对税务干部工作质量的好坏一并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衡量税干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进行考核,从而形成一种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以法治税,提高征管质量;另一种是稽查队仅就对纳税人进行查处,而不联系执行税法的责任人。本文就前者,即我县的实际做法及效果加以介绍,以供探讨,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我县稽查队只有八人,仅这几个人来解决偷漏税问题是不可能的。如何发挥稽查队的职能作用,严肃税收法纪,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呢?根据我县实际,实行征管查改革以后,每个分局(所)都设立了查核组,稽查队在对外行使查处重大违章案件的同时,对内部查核组,管理组初查的情况再一次进行稽查,使稽查队成为一个对内外的强有力的监督机构。为了适应稽查队的这一职能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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