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9期
工作研究
河北省税收工作促进生产发展座谈会发言摘录
上一篇 下一篇当前,全国范围内的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多年沉淀积累的问题和新出现的矛盾交织在一起,经济工作在前进的道路上仍然存在着不少的困难。经济稳定是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基础。税收工作应该针对当前我国财政经济面临的困难,认真地抓好促产增收的各项工作,为稳定大局做出贡献。最近,本刊编辑部在河北省,就这个问题邀请部分地市县税务局的领导同志进行了座谈,现就会上的发言整理如下:
(一)税收的职能作用决定了促产的必要性
张献璞(河北省税务局局长):税务部门促产增收,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都提出和实践过。尽管从理论上、认识上还存在着某些看法不一致问题。但是,总的来说,大家认为税务部门搞促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一般而言,我国的社会主义税收有三个职能,即财政职能,调节经济的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税收的这三个职能作用,同时也是税收本质的具体表现。社会主义税收的根本目的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各项税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税收杠杆的具体运用,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已经很清楚了,众所周知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作用于经济,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决定着税收的规模与增减的幅度。只有经济繁荣,才能给税收开辟广阔的源泉。因此,从长远来看,要做好税收工作,各级税务部门,广大税务干部要从税收本身的职能、作用出发,把促进和支持商品生产发展,培植税源,看作是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情,从日常工作中,注意扶持生产,巩固现有税源,保护挖掘潜在的税源,通过辛勤的努力和艰苦的劳动,逐步培养和建立稳定的梯级税源,通过促产增收,使税收工作走向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