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9期
工作研究
西方税收支出理论与我国税收优惠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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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支出理论是西方国家近年来形成并正在发展的财政理论,西方财政经济学家曾将这一理论的出现誉为“过去二、三十年来财政领域中的主要革命。”目前,这一理论不仅对各国财政理论界,而且对各国财税政策与预算政策的制定及其实践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
(一)税收支出的概念、分类及表现形式
1.税收支出的概念
税收支出理论假定,税收是由两类性质截然不同的因素所组成。第一类因素指的是构成税收制度的标准法规性条款。例如就所得税而言,它包括为完善和严密对净所得进行课税的各项法规,以便有效地获取收入,如对净所得的定义、所适用的会计程序的详细规定、课税对象与税率表的确定、税收在国际范围的适用性等等。这些法规性条款构成税收的收入上升方面。第二类因素出现于税收的实施过程。在执行税收的法规性条款过程中,政府为了引导某类经济活动和资助某些阶层,实施了背离上述标准法规性条款的许多附加规定,这些以各种方式出现的规定通常被称为税收刺激或税收优惠,如税收减免和扣除、税款的延迟支付、税款信贷和特定的优惠税率,在公司所得税情况下表现为投资抵免,某些所得的豁免,加速折旧的扣除等。它们体现了政府的特定意向,目的不是在于取得收入。这种政府为了对经济和某些特定的居民阶层及其活动施加影响,通过税收体系形成的支出项目即为税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