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3期 纳税人之窗

个体工商业户纳税指南(二)

个体工商业户如何申报纳税

山东省潍坊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个体工商业户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主动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同时缴清应纳税款。

(一)采用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款报缴。

1.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于次月7日以前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清税款。

2.所得税。缴纳所得税的个体工商业户应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年度终了后35日内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清税款。

3.建筑税。凡属应缴纳建筑税的个体工商业户在有关部门批准施工后15日内,填报建筑税纳税登记表,并按年度投资额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进行申报结算;工程竣工后2个月内申报清算。并缴清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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