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5期
税收与法制
公务员的申诉和控告
上一篇 下一篇一、什么是申诉和控告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这里所说的申诉主要是指诉讼法意义上的申诉,即指公民对有关自身权益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依法向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申述、诉说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行为。
公务员的申诉,是指行政上的申诉,即国家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所受纪律处分不服时,通过诉讼法以外的法律规定,向主管行政机关或法定的专门机关提请重新处理的要求。它是宪法关于公民申诉权的原则在行政公务社会关系领域里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