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3期 学术动态

建立地方税体系与扩大资源税理论研讨会综述

(张培森 石坚) 上一篇 下一篇

去年10月,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在福建省连江县召开了建立地方税体系与扩大资源税理论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司和天津、湖北、福建、上海等七个省市的税收科研机构和业务部门以及厦门大学的代表共30余人。会议共收到论文和调研报告30篇与会同志在理论结合实际的基础上进行了讨论交流。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建立地方税体系问题

1.建立地方税体系的必要性。与会同志普遍认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迫切要求财税体制改革向前推进。建立地方税体系是完善税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为实行分税制作准备。当前财税体制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规范,权责范围不清;另一方面地方税本身范围窄,收入规模小。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看,地方税收不仅是地方政府职权范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实施其职能的基本保证。建立、健全地方税体系,对于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及规范财政、税收体制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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