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7期 论坛

企业收入公平与税收公平效应的实证研究

傅溪霏 李关世 下一篇

追求企业收入公平,是社会主义国家整个社会公平目标的重要方面。影响企业收入公平状况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产出性因素,二是分配性因素。产出性因素就是影响企业产出(主要是v+m)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如体制决定的行业分工及其转产能力、资源配置状况、生产要素来源的差异(包括生产资料、技术、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国家政策,企业管理水平,等等。分配性因素就是通过分配影响企业收入的因素,分为税前分配(主要是工资),税收分配、税后分配(包括集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等)。

税收分配是影响企业收入公平状况的重要因素。税收负担的畸轻畸重,就会导致企业收入的偏高偏低,税收的首要职能是为国家筹集资金,满足国家的资金需要。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还要考虑三个约束条件:一是税收负担不可过重,要考虑经济承受能力;二是通过税收负担的公平,利于企业收入的公平和个人收入的公平;三是配合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因此,以税收分配公平推动企业收入公平,是税收分配的重要职能之一。税收分配的公平,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税收作为扣除手段,要适应企业之间的产出相对状况,而不附加税收上的任何主观成分,这叫做适应性公平;二是税收作为调节手段,对由于各种客观外在因素所形成的企业之间的不合理收入差距,通过税收手段收回部分企业的部分收入,这叫做调节性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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