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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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不公
上一篇 下一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指出;“认真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继续执行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既要克服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又要消除工资外收入差距悬殊的现象。对合法收入要予以保护;对过高收入要通过税收,包括个人收入调节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进行必要的调节;对非法收入要依法取缔。”为此,研究如何运用税收杠杆,调节各阶层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是当前税收理论和税收实践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社会分配不公的状况及其对社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