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2期 克服重重困难 大力组织收入

克服重重困难 大力组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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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全国完成工商税收1964亿元,比上年增长 4.5%,与同期经济增长水平基本相吻合

本刊讯 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局获悉;1990年,全国共完成工商税收1964亿元,比1989年1879亿元增加85亿元,增长4.5%,与同期经济的增长水平基本上是吻合的。此外,税务机关组织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等项收入808亿元,全年由税务机关组织的各项财政收入共计2772亿元。

1990年,在经济低速增长、市场疲软、企业资金紧张的严峻经济形势下,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采取多种措施,排除困难,加强征管,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从税收计划的落实到分税种、分行业、分地区的税源调查;从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到地方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纳税检查到查处偷漏税、抗税案件;从清理欠税到深入企业促产增收;从税收宣传到加强税务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等等,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督促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国家税务局分别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政治工作会议和征管工作会议上,对组织收入工作适时提出了明确要求。11月,又专门召开全国税务局长会议,动员全国50万税务干部,全力以赴抓好最后50多天的组织收入工作。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纷纷深入征收第一线,有的还带病坚持工作。许多基层税务人员起早贪黑,废寝忘食,迎难而上,想方设法把税款一点一滴收上来,表现出顾全大局,为国分忧的高度政治觉悟和责任感。一些地方反映,去年各地在抓收入中,与往年相比,深入基层的干部、投入的力量、采取的措施,都是最多的。可见,1990年工商税收之所以能够保持一定的增长幅度,是在生产逐步好转,各级税务机关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依靠广大税务干部辛勤劳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