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12期
必须立足于提高全民纳税意识
必须立足于提高全民纳税意识
——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谈话录(四)
上一篇 下一篇金鑫说,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究其原因,固然有多方面的,但公民纳税意识薄弱这个老问题至今没有根本解决是重要因素之一。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十一亿人口的中国,要极大地提高全体公民的纳税意识,使之自觉依法纳税,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旧中国,由于几千年来封建枷锁桎梏和长期受外来帝国主义入侵之害,生产力低下,人们的思想被禁锢在小农经济的狭小圈子里,还谈不上商品经济意识,也不懂得税收的真正含义。加之封建统治阶级用其作为统治手段来残酷剥削劳动人民,因而人民对苛捐杂税深恶痛绝。新中国诞生后,新型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与旧中国税收相比,截然不同,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与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可是,要使每一个纳税人自觉地认识这一点还很困难。因为税收毕竟是从人们的口袋里掏钱,直接牵涉到个人利益的得失。在国外,税收称作“tax”,这个词汇源于拉丁文字,是必须忍受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国家要从你兜里掏钱,你得要忍受。由此可见,税收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单位和个人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既然是宪法规定的义务,那就是要强制执行的,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要依法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