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2期 来稿摘登

引廉·保廉·促廉

刘声高 刘进 上一篇 下一篇

总结税务部门廉政建设的实践经验,开展廉政建设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一、以教引廉。是指通过教育手段来引导税务干部提高思想觉悟,促其依据廉政目标去规范自己的行为。以教育引廉法一般又可细分为以下三类型;一是理性教育法。即通过细致周到的说理教育,启发理智,引导税务干部自觉做到为税清廉。二是典型引导法。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引导教育。三是领导示范法。这是指领导干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群众,带动廉政建设。

二、以制保廉。制度是一种社会行为的规范,它具有强烈的内外制约作用,是廉政建设的保证。第一,必须以征管改革为核心,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严密的廉政制度。第二,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实践证明,廉政建设效果如何,不仅与制度的严密程度相关,还与执行制度的硬度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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