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5期
报刊文摘
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标志
上一篇 下一篇我认为,所谓“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是否可以理解为:在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尤其是在完善、发展全民所有制本身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体制和运行机制过程中,培养出一种相互匹配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机制和微观经济机制,以及与这种经济环境相适应的,具有充分经营自由度和自我更新、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企业经营和管理机制。根据这种理解,提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主要标志:
(一)具有对市场和国民经济各种需求变化的自适应机制;
(二)具有对社会生产力重组、融合、高素质化的自组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