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7期
征收管理
关于税收征管模式改革的思考
上一篇 下一篇改革税收征管模式问题是当前税收理论界和广大税务工作者关心的热门课题,各地税务部门也正在进行多形式的改革尝试。从实践上看,各地税务部门试行的征管模式不一,有征管查两分离的,有三分离的,还有两分离、三分离并存的模式。笔者仅就征管模式的有关问题谈些意见。
一、模式目标的确定是征管模式选择的基础
当前对什么是税收征管模式,学术界尚未有一个明确的、令人信服的定义,税务部门的实践内容也并不代表它的内涵。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税收征管模式就是指在一定历史阶段保证税收征管工作进行而形成的基本要求与科学运行规则有机结合的整体式样。它包括税收征管法规,组织形式与机构、人员配备与协调等,其核心就是组织形式与机构。因此,税收征管模式改革只能在整体结构基本确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