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7期
外国税收
德国的税收调节制度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调节是西方国家实现国家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工具。德国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利用严密的税收调节制度分配财政收入具有一定的特色。即通过所谓“纵向财政平衡体系”和“横向财政平衡体系”在联邦、州、区预算之间多层次分配税收收入,达到协调预算、平衡发展的目标。
一、各级预算收入的划分——分税制
原西德的预算体制由联邦预算、州预算(11个)和区预算(8500个)组成,是典型的联邦制三级预算体制。两德统一后,又加入5个州预算。各级预算权责分明,体制稳定,占财政收入90%的税收收入在各级预算之间分配的制度是1969年财政改革确定下来的,一直没有大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