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9期
征收管理
取消税务专管员管户制度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必然趋势
上一篇 下一篇税务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是我国税务部门自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对纳税人按地域、行业、经济性质、税种(指地方税、两金等)或按税额大小确定具体管户的方法。专管员在一段时间内,分管着纳税人从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帐簿发票管理、税款缴纳、纳税检查到违章处理的纳税全过程。是集征收、管理、检查于一身的固定管户制度。这种管户制度,在建国初期,税收负担着对私改造任务,“刚性”较强,纳税户数较少,税种单一,纳税人纳税积极性较高,纳税人业务素质较低的情况下.实行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即“一员到户,各税统管”的税务管理模式,对加强税务管理、保证财政收入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多种经济形式、经营方式的出现,税制由单一税制变成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