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3期
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鹏总理指示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鹏总理指示的通知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上一篇 下一篇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写信给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对税收工作在1991年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税务系统新的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这是对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的极大鼓舞和鞭策。为贯彻落实李鹏总理的重要指示,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好总理指示。要把总理指示迅速层层传达下去,组织全体税务人员认真学习讨论,动员广大税务干部,以指示精神为强大动力,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再接再厉,继续前进,为完成好今年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而奋斗。
二、根据总理指示精神,结合《1992年税收工作要点》,制定好本地工作计划。要深入细致地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从年初开始,把各项工作抓紧、抓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