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4期 税收法制

顺藤摸瓜制止骗税

陈俊峰 上一篇 下一篇

前不久深,深圳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稽查队在协助外地税务局办案时、顺藤摸瓜,制止一起企图骗取出口退税案。

去年11月,第一税务分局稽查队收到广东省吴川县税务局一封来函,称吴川县某进出口贸易公司1989年从深圳市某企业购进全棉针织布一批,已申报出口退税,要求深圳税务机关协助核实一下这一批针织布的购货发票是否合法,并随函寄来了两张发票复印件。

稽查队接函后、先做了一般性的调查。从发票开出单位看,确属一分局管辖的企业,并在发票管理科的用票登记本上,查到发票号码与使用单位一致。这说明发票属实。按惯例,将情况回复吴川县税务局就完了。但是来函中“已申报出口退税”几个字引起了稽查队李队长的警觉。高度的责任感使他意识到:这里面或许有文章!李队长决定到该公司去做进一步的调查,并看看这家企业对这两张发票上开列的销货收入是否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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