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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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税制改革的一些理论思考
下一篇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是经济体制上带有根本性的转变。而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首先要有观念和理论的转变,因而对财政和税收改革的某些理论原则以及制度设计需要重新思考和探索。下面就这个方面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宏观税负的确定机制问题
我国的宏观税负是高是低,是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从企业角度看,认为税负过重,窒息了企业的活力;从财政角度看,又连年有赤字,税收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世界银行专家对低税负和高税负效益的对比分析表明,在客观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低税负国家的经济增长率高于高税负国家。有人根据所谓“财政支出最大与国民产出最大不相容的原理”对我国最佳宏观税率进行数理估算,认为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偏高,是造成企业缺乏活力的重要原因。这种按分组平均值的估算方法可以作为分析宏观税负的参考,但不能作为确定宏观税负的直接依据。因为,就宏观税负来说,经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是不同的,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也是不同的,即使同是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各国之间的差距也是十分悬殊的,如1985年中央政府经常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荷兰为51.7%,而日本只有11.9%。因此,在我国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似乎应当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重新思考宏观税负的确定机制。我提出几个思路和大家共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