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10期 论坛

也谈税收中性化选择问题

李万甫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金系 上一篇 下一篇

借鉴西方国家税制改革的经验,掌握酉方国家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新型税收体系,是当前税收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目前,很多人主张我国税制改革和建设的方向是实行“中性税收”。对此,本文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从“中性税收”的产生和发展看其实质

从“中性税收”提出的背景来看,最早提出并倡导“中性税收”理论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创始人亚当·斯密,斯密所处的时代是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他主张政府不应干预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强调市场的运行应由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发地调节,政府对市场经济运行的任何干预,都会破坏市场经济内在规范和有序运行,阻碍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最佳配置,政府只应承担“守夜者”的角色,履行“夜警国家”的职能。斯密的这种限制政府职能的主张,同时也限制了政府可能利用经济手段对社会经济的有效调节。他认为征税的唯一目的就是取得财政收入,并认为政府的活动是完全“非生产性”的,收入最少的税就是最佳的税,并主张税种的选择应力求接近最终负担税款的人,倡导税收应站在中性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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