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4期
国外税收简介
欧共体等国税收一体化情况简介
上一篇 下一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生产国际化和资本国际化的发展,西欧率先部署了经济一体化的战略战术,继之在各地缘地区掀起了一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目前正愈演愈烈,方兴未艾。以地缘联系为特征,在世界范围内,将逐步建立起12个经济共同体:1.亚太经济共同体;2.南亚经济共同体;3.海湾经济共同体;4.欧洲经济共同体;5.东欧经济共同体;6.北美经济共同体;7.加勒比经济共同体:8.南美(安第斯)经济共同体;9.大洋洲经济共同体;10.西北非经济共同体;11.中非经济共同体;12.南非经济共同体。这12个经济共同体覆盖了整个地球大陆,几乎囊括了所有国家。
在一体化浪潮中,欧共体始终抢在浪尖,独领风骚。1993年一个跨越12个国家的超国界共同市场——欧洲统一大市场已开始运作。为实现这一目标,欧共体各成员国进行了多年的努力。因为,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意味着拆除边境检查的樊篱,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包括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的跨境自由流动。而由于各国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法规等存在着差异,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必然会遇到现存制度的阻碍,或多或少地损害主权国家的利益。因此要建立统一大市场,首先必须协调各国的经济制度,其中协调各国税制又是一个重要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