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6期
经验点滴
汝阳县税务局加强地方税管理
上一篇 下一篇1993年2月中旬以来,河南省汝阳县税务局结合换发车船使用税纳税标志,采取五条措施加强地方税管理。1.认真宣传征收车船使用税、车辆运输营业税的重要意义,使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事宜;2. 凡由县运输管理部门代扣代缴营业税的车辆,每半年到所在地税务所复核一次,未缴和漏缴的税款一次补缴入库;3.对不属县运管部门代扣代缴范围的车辆,如拖拉机等,每季初到当地税务所申报办理车船使用税和运输营业税;4. 对于报停车辆,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到税务机关办理报停手续;5.对不按税务机关规定办理纳税事宜的,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