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4年 第1期 征收管理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强化税收征管的新尝试

——柳州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调查

洪训昌 杨军 严秀成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的确立,不但使我们整个经济工作面临着新的起点,而且也给税收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课题。面对发展社会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柳州市税务局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几年来税收征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税收征管工作实际,从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服务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今年年初以来,陆续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新举措。经过几个月的实施检验,这些措施和做法已初见成效,有的已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他们的做法主要是;

一、调整征管范围,理顺征管机构

具体构想和实施办法是: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将原来的国营、集体税务分局,撤并为一、二、三分局。一分局主管中央、自治区、柳州地区及柳州铁路局驻柳国有企业的税收业务;二分局主管除农林口以外的市属国有企业及属于市级财政收入的预算外企业的税收业务;三分局主管市属大集体企业和由市税务局指定征管的国营企业开办的集体企业的税收业务;四个城区分局则分别主管城区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办的全民、集体企业,辖区内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集贸市场;郊区分局主管乡镇集体企业及各主管部门办的全民、集体企业,农场、鱼种场、农机站、排灌站、基层供销社,农村私营、个体业户,集贸市场和市郊范围内不属于一、二、三分局征管的预算外国营、集体企业等;涉外分局主管“三资”企业的税收业务。该市税务部门调整征管范围的工作已于今年4月初基本结束,涉及调整范围的纳税企业达26o余户。这样调整的目的和作用,旨在解决过去由于实行插花式管理,造成执行政策不够统一,同类企业之间税负不均衡及抢税源和漏管户,税收流失多等弊端。从初步的执行结果看,他们总结了四个方面的优点,一是由于条块划分清楚有序,有利于市局统一调度,合理安排使用征管力量;二是有利于统一执行税收政策,实现公平税负;三是为今后实行专业化管理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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