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4年 第3期
税制建设
浅析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必要性
上一篇 下一篇一、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 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劳动保险和社会救济两个方面,它是由政府颁布实施的保障职工及其它劳动者生活的一种福利措施。它的保障项目有;发给退休、离休金,实行免费医疗,发给各种抚恤费、补助费,举办疗养院。孤儿保育院等,除此之外还包括国家拨款举办的各种社会救济,如灾害救济,失业救济、无生活来源的生活困难救济等,其资金来源由企业支付和各级财政预算拨款建立。目前随着改革开放及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所特有的局限性已充分暴露出来,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还限制着社会保险职能的充分发挥,其弊端主要表现在:
1、收入规模较小,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调剂职能。由于社会保险是自愿保险,再加上许多单位和个人投保意识较低,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投保的重要意义、故对参加保险积极性不高或者说根本就不愿参加保险;还有许多企业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无力参加保险,使得保险费征集较为困难,因此其收入远不能满足社会保险的需要,使得社会保险的调剂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