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4年 第4期
征收管理
税收稽查工作的新探索
上一篇 下一篇在1986年前后全国县以上税务机关先后成立了稽查队,从199o年开始全国在税收征管的一线单位(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推行了征、管、查三分离或征管、检查两分离。这种征管模式的推行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征管法》的出台实施,随着一线户管压力的日益加重,随着微机的加速运用,也随着税制的急剧变化,这种模式的缺陷也越来越明显。在相当一部分基层征收单位里三分离、两分离或名存实亡,或苦于支撑;不少稽查队感到关系不顺,执法地位不定,工作被动。面对现实,苏州市税务局从1992年开始进行了以征管和检查机构间分离(亦称外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新探索,加大了检查力度,取得了可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