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5期 工作研究

浅议新形势下国税局长的领导意识

张敬群 上一篇 下一篇

改革的大潮将我国的税收事业推向了新的境界,机构分设后国税工作面临的诸多新情况、新矛盾给各级国税局长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课题;即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转变旧观念,树立新的领导意识,并通过扎实工作,把国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不负时代的重托。笔者在自身的工作实践中,深深感觉到:尽管国税系统各级领导所处的位置有别,其工作任务与所处环境也不尽一样,因而领导意识内涵的差别也客观存在,但以下四个方面是各级国税局长必须牢牢树立的,即:改革意识、带队意识、协调意识和人才意识。本文拟就这四个方面谈点浅见。

一、关于改革意识

应该充分肯定,1994年税制改革和税务机构改革的成就是很了不起的。就税制改革而言,与建国以后任何一次改革相比,此次改革在深度和力度上都有质的飞跃;就税务机构改革而言,这在建国以后尚属头一次。两项改革的成功既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心和魄力,又展现了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能打硬仗的良好精神风貌。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两项改革措施的出台时间紧,任务重,必然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出路只有一条,就是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继续深化改革。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征管制度改革。只有通过征管改革,才能解决现存的矛盾和问题,巩固税制改革的成果,也才能把机构分设的优越性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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