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10期
税收与法制
建立“三位一体”治税体系强化依法治税职能
上一篇 下一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税收组织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日益突出。经济领域中,处在各种利益分配焦点上的税收工作,面对着更加复杂的局面。但是,前一个时期由于人们对社会主义税收的目的意义缺乏足够认识,加之依法治税手段相对软化,一些纳税单位和个人纳税观念淡薄,为了小团体利益,采取种种手段想方设法逃避纳税;在一些地方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擅自变通国家税收政策,越权减税、免税。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围攻、谩骂、冲击税务机关,殴打伤害税务人员的暴力抗税案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削弱了国家税收职能,造成税款大量流失,减少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破坏了纳税环境,扰乱了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