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5期
征收管理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采取措施落实税收工作“两个转移”
上一篇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把税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转移到征管的要求后,长春市国税局集中精力对征管工作和基层建设进行了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现“两个转移”的具体措施,确保“两个转移”落到实处。
一、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征管改革目标,重点抓好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新征管模式的试点工作。该局在汽车厂分局、涉外分局和榆树市国税局全面实行纳税人纳税申报制度,改进各税的纳税申报,规范纳税申报程序,设立申报办税大厅,运用微机管理,由纳税人自核自缴应纳税款,并对申报内容负责。同时,与税务代理机构配合,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企业试行税务代理制度,目前,已有33户企业与税务代理机构正式签订代理委托书,开展代理业务。在此基础上,试点单位把工作重点转到税务稽查上来,调整内部分工,加强稽查力量,改善装备,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实行审计式稽核检查,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