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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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的国税、地税机构工作关系就是解放生产力
上一篇 下一篇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今后15年的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根本目的就是不断完善和建立新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国税、地税机构分设,正是不断完善、调整生产关系结构的一个重要举措。建立新型的生产关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国新税制的实施和国税、地税机构的分设也是如此,虽然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但是仍需有一个逐步调整、完善的阶段,因而,深入研究国税、地税两机构的工作关系,建立完善的运作体系,将是我们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现阶段国税、地税机构运行中所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