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6期
税收与法制
关于洛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的调查
上一篇 下一篇1994年底,洛阳市国家税务局被确定为全国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单位。这个局接受改革试点后对旧的税收征管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将我们最近对该局征管改革的调查情况整理如下:
一、构筑四个系列实现五个突破
这个局接受征管改革试点任务后,立即确定了高起点、高标准、创一流的改革基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建立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总体求,在构筑四个系列的同时,实现了五个方面的转变。
现以涧西区局和伊川县局为例,介绍四个系列的构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