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6期 税制建设

直接税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及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的若干思考

朱庆民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直接税对市场经济的影响

(一)直接税对稳定市场经济的影响。著名经济学家萨缨尔森曾指出,以直接税为主要组成内容的美国税收制度具有“高度的自动伸缩性”,是一个“稳定经济和缓和经济周期运动的强有力的因素”,发挥着“迅速的内在稳定器”的作用。萨终尔森的这些话,是直接税对市场经济有效调节作用的生动而真实的论述。一般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税对经济变化的反应是比较灵敏的。一种灵活机动的符合市场经济运转实际的所得税制随经济的胀退形势,其收入相应地增减,同时又会反过来适时地扭转经济反常的上升和下滑趋势。社会保险税也是如此。经济上升时期,收入增多的社会保险税可导致社会福利支出的倾向下降,社会保险基金出现盈余,对经济可施加抑制作用;经济下滑时期,其作用正好相反。直接税就是这样随市场经济的扩张和收缩对经济活动施加抑制和刺激作用的。除了具有自动的稳定机制作用外,直接税还具有人为的稳定机制作用。政府不断加强对直接税制的调整和完善,可达到熨平市场经济波动,实现市场经济稳定的目的。政府通过调整直接税税率,税率级次、起征点等行为来对人们的可支配收入进行必要调节,可直接影响社会总需求,进而影响社会的投资和消费行为。直接税对经济的这种调节作用比间接税更灵活,更快捷,直接税更符合调节经济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也更具直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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