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7期 论坛

关于合理税收负担的基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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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负担的一般涵义

税收负担通常定义为税收价值对某一经济总量价值的相对比例,因此,要分析税收负担,必须首先分析税收水平和确定作为税收负担参照价值的背景指标。根据税收的一般理论,税收是对社会产品增加价值的分配,即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的 v+m(v代表可变资本,m代表剩余价值)部分。从现实经济过程来看,由于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的基本需要而参与对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以强制无偿的形式实现对生产者生产成果的价值单方面转移。而社会产品价值中的v,是生产者个人的劳动报酬,在整个社会再生产体系中,是用于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部分,不应该是税收的征收对象。因此,尽管从税收的实际征收过程看,有对个人的征收,对财产和土地的征收等,但从社会价值构成看,只能是m的一部分。也就是说,税收价值的范围,从量上看,只能是0到m的部分。与此相联系,选择作为税收负担参照价值的背景指标,直观来看,应该是m,因为,如果税收征收超过m,则显然不符合税收的本质含义,从现实的经济过程看,也会对再生产过程造成损害。因此,如果以t来代表税收,则t/m是税收负担的最直观的表示方法,由于考虑到实际过程中的税收征收对象的复杂性,以及从税收价值是社会产品增加价值一部分的概念看,税收负担也可以用国民收入(ni)作为背景指标, ni即是新创造的价值,则税收负担又可以表示为t/ni;如果考虑到统计等方面的原因,通常,在实际的经济过程中,人们更倾向于用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税收负担的背景指标,即以 t/gdp来衡量税收负担水平。其实,选择什么作为税收负担的背景指标,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关键是掌握税收负担的度。从上面分析来看,以tl表示税收负担,如果选择第一种表示方法,则tl的区间为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1;如选择第二种表示方法,则tl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m/ni;如果选择第三种表示方法,则tl大于等于 o,小于等于m/gdp。根据实际经济生活中的习惯用法和考虑到数据统计等方面的原因,本文选择第三种表示方法,作为进一步分析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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