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3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199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1997年1月3日 国税发[199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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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199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已经1996年12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抄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

199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

1997年的税收工作要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新时期的治税思想,落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转移到征管(以下简称两个转移)的工作部署,巩固税收改革成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素质,带好队,收好税,把税务系统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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