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整体推进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情况调查
上一篇 下一篇1996年税收征管改革在全国蓬勃展开,各地大胆探索,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措施,向着既定的改革目标全方位推进。征管改革是税收征管的.一场革命,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在改革中前进,在前进中发展。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18个全国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在征管改革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征管改革的深度和力度走在了全国税务系统的前例,他们的成功经验对全国税务系统的征管改革都具有借鉴意义和启示作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的税收征管改革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实行了整体推进,起点高、规范性强,从而为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95年5月至7月,两个多月的时间,青岛市的初步改革即已完成。先行一步的城区征管体制改革,建立起了14个办税服务大厅,取消了专管员的管户,建立了以纳税人自核自缴为基础的申报纳税制度;设立了两级稽查分局,形成了完整的、系统的稽查体系;计算机功能得到了开发和应用。与之相配套进行的机构、人事改革,也同时有序地进行。1996年,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的征管改革在实现了征管模式转换的基础上,采用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意识和手段,对新旧征管体制转换过程中出现的摩擦和碰撞,进行了全方位、彻底的改革,从而形成整体效应,进一步推进了征管改革向纵深发展。他们狠抓落实,在提高人的现代化素质的基础上,引入和运用科学、规范、完备的现代化管理机制,以计算机开发应用为契入点,以税务稽查为重点,以申报征收的集中化、基础管理的标准化、纳税服务的规范化、税务稽查的专业化、计算机技术的网络化、税务代理的社会化、组织保障的严密化、廉政监督的制度化为目标,大刀阔斧进行改革。经过不懈的努力,目前,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在青岛市国税系统已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