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7期 经验点滴

蚌埠市地税局中区分局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程林 上一篇 下一篇

安徽省蚌埠市地方税务局中区分局1996年被团省委、省地税局授予“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1997年他们又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新的规划: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为保障,以保证承诺的兑现为突破口,把窗口的优质服务、税收任务、廉政勤政、岗位成才等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单位为目标,两个文明一起抓,全方位地推动分局各项建设。

他们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要求全体干部认识到开创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让全体干部认识到承诺的兑现是优质服务的需要,也是自省自律的需要,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他们制定了《蚌埠市地税局中区分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行为规范》分职业道德、文明办税规范、工作规范等9章54条,如柜台操作规范要求工作人员要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做到“四个熟知”;服务过程要做到“四个一样,七个不准”等。为深化全员创建意识,他们掀起争创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高潮,对所属单位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在干部中广泛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竟赛活动,推动各科所室争先创优,从而保证分局上台阶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