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11期
学习十五大报告笔谈
学习十五大 贯彻十五大
——税务系统部分省区市国税局领导学习十五大报告笔谈
上一篇 下一篇本刊从第11期起,以笔谈的形式,陆续刊登国家税务总局9月8日至19日在天津武清县举办的省级国税局领导干部培训班上,部分省区市国家税务局领导畅谈学习十五大报告的心得体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孔繁琪:十五大是我们党在世纪之交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历史性盛会,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跨入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是十五大的灵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证明,邓小平理论是我们民族振兴与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是统一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意志的政治基础,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定要对中国这个最大的实际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和正确的把握,保持清醒的头脑,排除各种干扰,毫不动摇地贯彻根据这个基本国情制定的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抓住主要矛盾,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我们要完整、准确地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们党积累的基本经验,形成的基本路线,进行的基率实践,在思想上达到一个新的飞跃。我们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用邓小平理论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