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12期
业务技术
如何防止利用存货管理偷逃增值税
上一篇 下一篇近日,河北省栾城县国家税务局在一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专项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存在着利用存货管理进行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先看以下事例:
例一:某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加工后出售。该企业在新税制实施以来,均为零税负,税务稽查人员曾对其1994、1995两年的纳税情况分年度进行了审核,未发现问题。1997年在对企业异常申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1996年12月分报表期末存货余额为68万元,而同期明细账存货余额为212万元,报表隐瞒存货144万元,后经询问查实,该企业将存货分给两个承包组,进行无票销售,销售收入扣除规定费用,其余以承包费形式上交,企业记入承包费收入,造成偷税18万元。